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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现役部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州消防部队党的建设工作,笔者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研讨,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部队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党委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部队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文山支队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文山支队现有10个党委,13个党支部。其中:支队级党委1个,机关党委1个,大队级党委8个,机关部门党支部4个,中队党支部9个。目前,支队现有官兵254名,其中党员147名(正式党员131名,预备党员16名;正式党员中干部党员80名,战士党员67名,合同制党员2名;预备党员中干部党员5名,战士党员10名,合同制党员1名。)
近年来,文山支队紧紧抓住“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到位、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根本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大方向,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以来,支队共开展9次专项调查,帮助基层解决4大问题;结合两次干部调整,五个党支部、七个大队党委改选增补。各大队党委、中队党支部书记均由政治首长担任,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全年有1名同志被部消防局表彰为优共产党员,1名同志被兵团表彰为优党务工作者,7名同志被兵团表彰为优共产党员,2个基层党组织被兵团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年初,支队开展了“好同志好兄弟”主题演讲大赛、“优政治教师教学大赛”、“政治干部岗位培训理论知识大赛”、“优科研文章评优大赛”等活动,评选出一批,业务优、素质过硬的优政治干部,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给予奖励,并运用“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提升全州党员政治干部的整体能力和素质。为了进一步推广党组织标准化的经验和成果,根据新修订的公安消防队《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支队今年着手在马关、西畴等地建设基层党组织示范点,以问题为牵引,创建和推进标准化,以示范为整体,重点解决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组织职能发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建立科学指导,推进党建标准化。
近年来,文山支队始终把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领导工程,从完善组织、提高质量、增强能力、发挥作用入手,集中力量进行党建工作,有效地推动了部队的全面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军队党建工作和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关注度不高。在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片面认为,只要单位官兵思想稳定,综合素质高,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就无所谓,甚至有些领导干部极端认为,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上是“软任务”、“虚要求”。上述思想误区导致部分领导干部驾驭部队能力不足,抓大事、议大事意识不强,无法全局思考问题。讨论太多讨论太少,对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党组织建设的良性发展。
(二)制度执行不力。经调查发现,部分党组织没有很好地坚持党内生活制度;有些单位的常务会议和党委(支部)会议或多或少有混淆;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党课、党员大会制度不到位。随机性强、活动不频繁的现象更加突出;镤
(三)党委(支部)书记能力弱。经调查,我支队41.2%的党委(支部)书记没有政治工作经验。主要表现为观念、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书记不能做党务工作,会议不能组织,议题不能确定,意见不能集中,形成的决议执行不明确,讨论不深入,党务工作程序不规范,书记与行政职务的关系不正确。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一些政治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对党务知之甚少,业务素质不适应党建和军队建设发展的需要。
(4)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经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严,不重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放松管理,导致个别党员放松要求,得过且过,工作不求上进;有些党员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忽视理论学习,把自己等同于普通人,作风浮躁,目的感减弱,执行力和责任感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严格控制党员的进入,而另一些基层党组织将党员的发展视为一种政治待遇。有一种现象是为了方便工作而吸收党员,照顾关系或者考虑人情。这些党员中有一部分人作为党员的认同感不强,缺乏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识,缺乏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e)与中心工作的整合不够频繁。有的党委(支部)局限于“以党建抓党建”的思维模式,把党建工作作为突击任务,没有紧紧围绕部队当前的重点任务进行思考和规划;在一些单位,党员定岗与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的渗透力度不大,与干部和士官的考核没有挂钩,缺乏切实可行的创先争优措施和激励机制。“抓党建、带团队建设、促工作”的效果不明显。
三、制约党委班子建设发展的主要原因
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支队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上来分析,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抓《纲要》落实,在具体工作上动脑筋想办法较多,对怎样抓好党委(党支部)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和得力措施;布置任务时,强调要求的多,跟踪问效的少,检查考核的多,教方法经验的少;下基层蹲点指导,满足于解决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问题,增强基层建设的“内功”重视不够。基层建设出现问题时,从党委(党支部)建设上查原因找教训、帮助总结提高比较少;对基层干部发生的问题,不是依靠基层党组织自身力量去解决,而是大包大揽,一竿子插到底。在培训基层干部上,比较注意提高做行政工作的能力,很少研究基层党委(党支部)建设问题,对增强干部的党性锻炼,提高做党务工作的能力重视不够,致使他们在工作中不善于抓住主要矛盾,不注重抓住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
(二)理论学习比较匮乏。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党建知识的学习较少,有的限于在平时的政治教育中穿插少量的党建知识教育,多数还没有开设党建知识课程。因此,大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对党建基本知识的掌握零碎而不系统、片面而不全面、肤浅而不深刻,甚至个别班子成员对新知识、新思想、新论断学习也不及时,理解不透彻,导致其思想守旧、政治理论不高、工作方式方法陈旧、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能用发展的眼光和办法看待和解决新形势下部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基层官兵结构新的变化,日常事务逐渐复杂,执勤任务日益繁重,还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班子成员及时了解掌握,特别是在事关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需要党组织找准部队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及时制定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工作措施,但有限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制约了这些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意识不强。近年来,随着年轻干部的大批涌入,我们的党员队伍结构较之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青年党员他们思维更加活跃、视野越加开阔、民主意识增强,这就要求党组织建设需要不断创新,以新的内容、新的载体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吸引和凝聚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工作缺乏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没有认真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造成实际工作和形势任务需要相脱节。
(四)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功能弱化。由于近年来消防执法执勤任务量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日常工作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存在一定的矛盾,一些党务工作者忙于应付日常事务,认为抓业务是硬杠杠,其他工作都是软指标,大事小事一把抓,很少召开组织会议。一些单位党组织生活较为随意,原则性不强,存在组织生活时间被随意挤占,不按时召开党的会议、会议流于形式、组织生活缺乏针对性等现象。一些单位把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当作“软”工作,不能按规定认真落实到位,有的虽然落实了但质量不高,效果不好。个别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仅仅为了应付检查,完成任务,只求过程,不求实效,导致活动流于形式,效果不实,质量不高。此外,从目前各党组织现状来看,党务工作者岗位调整频繁或个人工作经历过于单一,缺乏应有的党务工作理论知识,缺少从事党务工作的经验,因此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把握不准确、思考不深入,虽然落实了组织生活制度,也往往因人员、时间、内容落实不够到位导致党内组织生活的教育管理体制功能的弱化。
四、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军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军队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能打仗、打胜仗来展开,成为部队战斗力的增强剂和功放器”。支队级党委班子作为总队党委决策的执行者、引领部队干事创业的带头人,必须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强化部队科学发展的能力,才能推动公安消防工作和部队全面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提升领率能力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不断提升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决策能力,坚持不断改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各级党委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的坚强战斗集体。一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班子成员思想理论武装。建立班子成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支队应每年举办2期青年干部理论理论读书班,副团职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提升党委中心组学习质量。支队应每年年初结合形势任务指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积极改进学习形式和方法,综合运用重点发言、专题讲座、讨论交流等手段提升集体学习质量。提升领导干部学习力。着眼力提高领导干部谋划工作、抓好落实、推动发展的本领,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倡导领导干部自觉抢时间、挤时间,加强对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科技、历史、文化、法律、军事、社会管理等方面学习,全州所有领导干部每天挤出1小时读书,每年撰写的读书笔记不得少于15000字,每年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不得少于2篇。二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提升党委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十六字”方针和规定程序组织进行。会前,先收集汇总议题,送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进行充分论证,提前2天将会议时间、研究的议题,制定成《党委会议议题呈报表》分发给各委员签字确认,确保大家心中有数,提前准备。会中,严格按照充分酝酿、正副书记末位发言、决议决策实施等程序进行,提升党委议事水平和决策效能。开展大队党委班子建设达标创优和争创“先进大队党委”、争当“一对好主官”活动,坚持比在平时、考在经常,要将考评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提拔使用结合起来,奖优罚劣,真正使大队党委班子有压力、有动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党委班子凝聚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完善党委班子和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引导干部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注意力放在打基础、谋长远的事情上。完善机关帮扶服务基层机制。坚持支队党委每年为基层办实事,每年开展1次校官下基层帮扶活动,特别是对经费不足,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蹲点帮扶,“解剖麻雀”,确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队党委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天、90天,并主动约见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每年在领导干部中开展1次“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问责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二)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正确区分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防止“以党代政”或“以政代党”。对本单位人员调配、晋职(级、衔)、入党、考学、奖惩、评先评优、士官选改、学习技术、配备骨干等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规划建设、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建设项目、重要物资使用和重要工作任务部署等,一律要经党委、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支队每年分别举办1期大队党委书记理论读书班、中队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班,提高大(中)队党委(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能力。严格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的要求,确保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运行规范,大队党委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因故不能按时开展的应及时补课。积极创新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和方法,防止以一般性活动代替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加大机关党委(支部)建设力度,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加强机关官兵思想政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机关官兵教育管理。积极依托社会教育资源,采取举办讲座、专题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官兵的科学文化、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官兵综合素质。机关党委(支部)每半年应对机关官兵的教育管理情况进行1次分析研究,掌握官兵思想和学习情况,统筹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完善争先创优机制。支队机关每年结合年终工作评比,开展1次“优干部”和“先进处室”评选活动,激发官兵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推动机关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凡机关官兵的立功受奖,必须经其所在党组织民主推荐,机关党委(支部)统筹。三是丰富党的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力。加强党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党建工作投入,保证党组织活动经费、场地、器材落实。支队党委每年要为所属基层党支部办1件实事。丰富党的活动形式。支队机关党支部实行“一册一证一卡”制度(党员花名册、党费证、党员政治生日卡),大(中)队党支部、团支部实行“一册一证一卡一岗一星”制度(党团员花名册、党团费证、党团员政治生日卡、党员先锋岗、党团员之星),抓好日常性党团活动的落实。支队机关和有条件的大队每月组织1次升国旗仪式,七一前组织官兵重温入党誓词;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党史、军史教育,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每年7月,总队表彰一批优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先创优。
(三)以培养优秀人才为着力点,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逢进必训、晋升必训”的原则,积极构建具有云南消防特色的干部大教育大培训体系,一是科学优化党委班子结构层次。在班子成员主观素质和客观因素两个层面形成合理有序的互补,对于优化班子结构和加强班子建设十分必要。一方面,在学识、性格气质、经历阅历等主观素质上形成互补。合理搭配知识结构,根据班子成员不同的业务专长和智能优势实行科学组合;合理搭配性格气质结构,根据班子成员的性格特点、气质特性,实施交叉选配,使气质交融、性格协调;合理搭配成长经历结构,既要配备对破解急难险重难题有丰富经验的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也要配备具有较高学历、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另一方面,在年龄、本地异地等客观因素上形成互补。合理搭配年龄结构,用好不同年龄段的干部,采取梯次配备,形成老带新、新促老,便于接替,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但必须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成熟一个,配备一个。合理搭配“本地”与“交流”干部结构,既要配备熟悉情况的本地干部,也要配备能带来异地发展经验的交流干部。只有通过建立完善“开放式”、“联合式”、“交流式”等形式的育人机制,全面提升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才能从知识结构、年龄梯次、地域分部等方面为班子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后备基础。二是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双考”机制,按照领导岗位分类竞选的要求,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办法,并规定单位主官均不推荐的、或其他党委成员和群众推荐均不过半的,不得作为提拔对象。在拟晋副团职干部考核中,除多方听取支队领导、支队官兵和市公安局领导意见外,还将意见征求范围延伸到晋职对象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并注意听取干部家属评价,侧重了解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程公开各类信息,在部队营造了靠素质选人、凭能力选人的浓厚氛围。
(四)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关,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党员队伍。 严格入党条件和程序。坚持“政治信念坚定、军事素质优良、思想道德纯洁、作风纪律过硬、骨干作用明显”的条件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党小组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和进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党员发展对象必须由支队政治处统一组织集中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发展入党。党员入党必须进行入党宣誓。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的日常性教育培训主要利用党日、党课时间进行,保证每名党员每年接受党课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举办业余党校,邀请军队、地方党建工作专家学者授课等方式进行。加强和完善党员管理。要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督察,加强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督促党员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每年6月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通过对党员思想、工作、作风、能力的评议,督促和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主动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